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香肠腊肉火锅底料 能带上春运飞机不?******
2023年春运已开启。很多网友都在问,年货能“坐”飞机吗?“重庆飞”的帅飞来为你官方解答。(以下乘机规定适用于国内航班)
1
香肠、腊肉
商业销售、包装完好的香肠腊肉等肉类制品是可以随身携带或托运的。
对于自制香肠、腊肉,乘机前打包完好也是可以携带的。
总而言之,包装/打包完好,再进行托运最保险。
建议
绝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有免费托运服务,大家可以提前将香肠、腊肉进行托运,这样可以打甩手乘机了。若有疑问还可提前咨询当地机场。
2
火锅底料
◆固态火锅底料 包装密封好的固态火锅底料可随身携带,也可托运。
◆液态火锅底料不可以随身携带乘机不论多少,液态火锅底料只能托运!比如:超市袋装火锅底料一般含油汁较多油汁属液体,所以一般只能托运!
建议
拿不准/分不清是液态还是固态火锅底料的那就提前来机场托运吧!省心^_^
3
酒类、乳制品
◆酒类 酒类只能办理托运,且符合以下规定:
○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酒精含量小于或等于24%的,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酒精含量在24%-70%(含70%)之间的,每人托运数量不超过5L;
○酒精含量大于70%的,禁止办理行李托运。
◆干乳制品类 有婴儿随行的爸爸妈妈,可以随身携带婴儿奶粉(有包装)过检。
4
春运服务
◆流动问讯特色服务 T3出发层3号门,全新升级改造综合服务柜台。集问讯、爱心服务、行李打包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柜台。流动问讯工作人员将穿梭在候机楼,随时为首乘、老弱病残、孕妇等特殊旅客提供服务帮助。
◆自助行李托运1分钟搞定自助区位于T3A航站楼3J岛南侧,旅客只需通过扫描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便可在短短一分钟时间内,自助实现“选座位”、“打印登机牌”、“打印行李条”、“托运行李”等出行需求,十分便捷。
◆托运行李早到服务春运期间,重庆机场T3航站楼将全天开启“托运行李早到服务”。只要是当天起飞的航班,旅客在任何时段都可提前办理当天航班的托运行李。
据重庆飞公众号